
住在西歸浦的認識的前室友,跑來濟州市找我,他說要帶我去吃「海女的家」,是有名的餐廳,在濟州有幾家分店都散步在海邊。只不過我們傻裡傻氣的,跑去一家已經結束營業的餐廳(已經變成蔘雞湯餐廳)。我們從濟州市外巴士站搭700號公車到這裡,還走了十五分鐘,結果店家是結束營業讓我們好傻眼。幸好,當時從蔘雞湯餐廳走出來三個大叔,好心的告訴我們在號稱最美的偶來小路16號上,有一家「海女的家」。
就當我們在想著是不是要走過去(因為至少要走四、五十分鐘才能到),一台黑色轎車靠近我們說要開車載我們。通常一個人的話這樣其實是蠻危險的,不過因為我們是兩個人,所以我們就答應上車,而且還是兩個女生擠在副駕駛座上面!
我還在想著為什麼呢?上車開始聊天才知道,原來後面兩位來頭不小,一個是濟州島副市長(我不太知道正確名字,但就是類似副市長的職位),另外一個則是法律事務所的所長(就是一個大律師吧),前面的大叔原來是助理(司機?)啊!
副市長很親切很親切,是他邀請我們上車的,後來因為他先中途先抵達目的地所以下車,我就換到後座跟所長一起坐。於是律師所長開始跟我聊天,但是他不講英文劈哩啪啦一直講韓文我實在好難招架,最後給了我一張名片還要我一定要跟他聯絡(我真不知道我是該跟他講英文還是我的爛韓文啊!?)
總而言之,很幸運的遇到了好人,因為光是開車也要長達十五分鐘的路程,如果兩個小女子要走路肯定是慘兮兮了。